为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助力家电新兴品类加速成长,洛阳市财政将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延续2021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对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洛阳以旧换新购买新家电和直接购买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政府惠民补贴。
家电品类
电视、冰箱(柜)、空调、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饮水设备、智能门锁、厨房电器、卫浴电器、清洁电器、家用投影仪、多功能按摩椅共12类。
补贴标准
1.以旧换新购买新家电(手机、平板电脑不交旧),按销售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
2.直接购买新家电,按销售实际成交价格的5%给予补贴;
3.最高补贴800元/台,享受补贴不超过3台/人。
操作流程
1.以旧换新
(1)购买人选择在洛注册的家电类限上零售企业,凭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家电销售企业提供),购买新家电。
(2)家电销售企业上门服务安装新家电,同时回收旧家电,建好台账归集一处。
(3)购买人通过中原银行系统,上传身份证、发票、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银行卡号等,如实填写信息,具体以申报页面提示为准。
2.直接购新
(1)购买人选择在洛注册的家电类限上零售企业,凭有效身份证件购买新家电。
(2)购买人通过中原银行系统,上传身份证、发票、银行卡号等,如实填写信息,具体以申报页面提示为准。
注意事项
1.旧家电应符合回收行业相关标准(如下图);消费者购新与交旧家电,品类要对应,与购买人一致。购买新家电、发票开出日期等均须在补贴期限内有效,发票须是注册地为洛阳市家电销售企业开具的河南省税务局统一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自2022年9月17日开始申报消费补贴,补贴申请时间最晚至2022年10月31日24时。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自动关闭申请通道,逾期未申请的将视作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并不予受理。按照申报和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予以发放,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3.购买新家电消费者提供的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照申请和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发放到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具体补贴资金数量精确到个位)。若补贴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最后一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全部补贴金额,按照资金余额全部支付给该名申请人,不足部分不再支付。
4.下列情形不享受补贴
(1)购买人蓄意购买残次旧家电套取补贴的;
(2)销售企业和购买人串通,虚假购买、恶意套现的;
(3)单品(3台以上)家电送货地址为一处的;
(4)经第三方审计,发现有其他造假行为的。